经营者有标识证 蔬菜质量可追溯


文章加入日期:2008年08月20日

  眼下,广东省惠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1900多户蔬农和经销商销售的蔬菜有“身份证”了,一旦蔬菜出现质量问题,就能根据经营者所有的“农产品标识经营证”(以下简称标识证)上的信息迅速找到蔬菜的来源。今年6月,该市场成为广东省首个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单位。目前,标识管理试点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信息直观公示 经销户省心
  在惠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地菜直销区和本地蔬菜销售区,两块印有“农产品标识专营区”字样的招牌十分醒目。所有经营者的胸前都挂着证件,这就是标识证,证上标明蔬菜基地名称、蔬菜品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
  在汝湖镇虾村种菜的廖庶席说:“以前有新客户前来买菜时,我都要花费不少口水向客户介绍自己所种的蔬菜的品质,有了标识证后,客户第一眼就能在标识证上看到我所卖蔬菜的信息以及我的个人资料,减少了很多麻烦”。
  按证溯源 市民放心买菜
  据介绍,农产品标识管理是广东省农业厅为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而推行的新管理模式。
  2007年,广东省农业部门就制定了《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对食用农产品标识作了明确的规定,凡是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并鼓励经营者在标识中标注重量、主要成分、贮藏方法、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商标等内容。
  据介绍,这一管理模式实施后,通过一张标识证可以让客户和消费者明确了解蔬菜的来龙去脉,一旦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就能根据经销商标识证上提供的信息,迅速找到蔬菜的来源采取行动,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试点成功后全省推广
  惠州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粤东地区农产品的重要集散地,农产品安全监控体系比较完善,2008年,广东省农业厅决定在该市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和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农产品溯源体系,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惠州市成立了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该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菜工办牵头,市工商部门配合,惠城区菜工办负责具体实施。
  据介绍,整个试点工作从2008年4月份开始,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惠州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此也成立了相应实施机构,于7月初完成了标识证的设计、蔬菜品类及经营户的全面调查,8月初完成标识证的申请和发放工作。试点建设完成后,在试点区域内经营、销售的农产品全部实施标识管理。

 


>> 文章出处: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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